2026.09.03-05 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展會倒計時: 125
關閉
<返回
與50,000專業買家共赴中國最大的福祉康復盛會

行業新聞

展位申請 免費領票

最新:北京市民政局印發《關于完善北京市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行業新聞 2023.09.18

 

北京市民政局對《關于完善北京市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進一步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全面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北京市民政局牽頭起草了《關于完善北京市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3年9月8日至10月7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tanyong@mzj.beijing.gov.cn
2.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東路20號北京市民政局養老工作處(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
3.電話:010-65868811
4.傳真:010-65868671
5.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北京市民政局
2023年9月8日

 

 
關于完善北京市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2〕42號),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進一步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全面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黨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堅持基礎性、普惠性、共擔性、系統性原則,加快建成覆蓋全體老年人、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堅持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相結合,堅持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堅持首都特色、首善標準,堅持發揮政府、社會、市場、家庭四方作用,積極構建群眾買得到、買得起、用得好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持續提升養老服務的專業性、便利性、可及性,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著眼?;?、廣覆蓋、可持續,推動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重度殘疾、無人照顧等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
——按照“培育品牌化市場主體、構建就地居家和異地康養社區兩種養老模式、實現不同類別老年人各類養老服務需求全面覆蓋”的工作思路,形成以事業帶動產業、以產業支撐事業、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的工作格局,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可負擔、品質有保障、發展可持續的養老服務。
——立足以區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為統籌,以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為主體,以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為延伸,以基層老年協會、志愿服務組織等為補充,精準鏈接養老服務資源,形成與常住人口、服務半徑掛鉤,全面覆蓋的養老服務網絡,為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務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養老服務頂層設計
1.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和市場化服務供給清單機制。對照《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服務項目,完善《北京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針對不同年齡、不同經濟狀況、不同類別老年人,分類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等。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力狀況、政策優化調整等因素,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由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適時提出修訂意見,按程序報批后以部門名義印發實施。到2025年,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基本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不斷完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清晰明確,服務供給、服務保障、服務監管等機制不斷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覆蓋全體老年人。鼓勵支持行業組織和市場主體根據老年人養老服務實際需求,定期發布市場化養老服務供給清單,推動養老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品質化。(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
2.完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強化區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統籌指導、承上啟下、組織實施功能,發揮其在區域養老服務資源整合、信息平臺推廣應用、行業監管指導等方面的作用。推進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原則上由街道(鄉鎮)提供至少一處具有一定規模的設施,采取以空間換服務的方式招募綜合服務運營商,打造具備養老服務供需對接、調度監管、老年食堂、老年學堂、康養娛樂、集中養老等功能的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綜合性、普惠性養老服務。制定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規范,明確功能定位、建設標準、服務清單及驗收程序,實行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和運營。各區應建立統籌招募機制,由區級民政、財政部門將街道(鄉鎮)轄區內提供的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新建小區配套養老設施、運營方退出后的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等設施,統籌招募綜合服務運營商,推進品牌化、連鎖化運營。優化調整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功能定位,將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作為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的延伸服務網點,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巡視探訪、助餐、助醫、助浴、助潔等服務。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績效評價機制,健全運營主體退出機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3.優化調整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各區應結合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老年人口狀況和發展趨勢、環境條件等因素,按照《北京市養老服務專項規劃(2021年—2035年)》相關要求,完成本區養老服務專項規劃、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區域規劃綜合實施方案編制實施工作,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落圖落位。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開展已建成居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補短板行動,城市更新中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政府投入資源或者出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要優先用于基本養老服務。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有效運轉,對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實現集中供養。各區可統籌區級公辦養老機構功能,確保到2025年每個區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區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區政府)
(二)優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供給體系
4.培育品牌化居家養老服務市場主體。加快培育政府引導、有效監管,以養老事業發展為目標、市場化運作、提供多元化綜合養老服務的市場主體,聚焦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剛性需求,構建普惠性居家養老服務供給體系,為老年人提供價格可負擔、品質可信賴、運營可持續的養老服務。引導支持實力強、服務佳、口碑好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多元市場主體參與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5.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推進居家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家庭養老照護支持政策,強化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的資源整合能力,擴大專業化、普惠性養老服務供給。依托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構建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企業化運營的居家養老服務供給網絡。以街道(鄉鎮)為基礎單元,系統設計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和服務供給,鼓勵品牌化市場主體承接運營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全面調查梳理街道(鄉鎮)轄區內老年人的服務需求,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實現供需精準對接和全天候響應。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全服務監管和保險支持機制,實現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有標準、質量有保障。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建設環境優美、生活便捷、設施與服務配套的康養社區,探索推進康養社區養老服務。(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醫保局,各區政府)
6.健全養老助餐服務體系。聚焦高齡失能等老年群體剛性需求,推動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發揮助餐主渠道作用,積極發展養老機構網點輻射供、社會餐飲企業分散供、中央廚房連鎖供、老年餐桌補充供等多元化助餐方式,推動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制餐分餐送餐相配套,市場化、可持續的養老助餐服務體系。強化養老助餐信息化支撐,實現供需精準匹配、動態無感監管和補貼精準發放。(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7.加快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制定家庭適老化改造支持政策,推進經濟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引導有需求的重度失能(重度殘疾)、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高齡老年人開展家庭適老化改造。鼓勵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養老品質。優先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改造,鼓勵開展無障礙環境認證,提升無障礙環境服務水平。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降低老年人應用數字技術的難度,保留線下服務途徑,為老年人獲取養老服務提供便利。(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殘聯,各區政府)
(三)推動機構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8.強化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保障作用。推動公辦養老機構高質量發展,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作用。強化鄉鎮敬老院等兜底性養老機構建設區級統籌機制,支持國有企業承接公辦養老機構、新建小區配建等公辦(建)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推動實施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工程?,F役軍人家屬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和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及其遺屬,符合規定條件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光榮院在保障好集中供養對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為其他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優待撫恤對象提供優惠服務。(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各區政府)
9.促進養老照料中心迭代升級。大力發展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等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強化養老照料中心養老助餐、日間照料、社區助老等居家社區輻射功能。推動由政府無償提供設施且符合條件的養老照料中心,加快轉型升級為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10.深化京津冀養老服務協同發展。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合作共建、同質同標”的原則,推動本市優質養老資源優先向環京地區延伸布局。完善京津冀養老服務資源推介交流機制,大力宣傳津冀等地優質養老機構,為本市老年人異地養老、回鄉養老提供更多選擇。(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協同辦,各區政府)
(四)建立精準服務主動響應機制
11.搭建全市綜合為老服務平臺。建設集供需對接、政策宣傳、養老地圖、養老助餐、人才招聘、京津冀協同共享等功能于一體的數字化養老公共服務平臺。對接“京通”,促進供需精準匹配,實現養老服務“一網通辦”。對接“京辦”,為科學決策和動態監管提供支撐,實現養老行業“一網統管”。(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2.建立困難老年人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機制。發揮街道(鄉鎮)和基層自治組織作用,建立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完善并動態更新信息臺賬。根據全國統一標準,完善本市老年人能力評估地方標準,優化評估工作流程,探索建立評估數據共享機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各區政府)
13.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完善老年人巡訪關愛機制,壓實街道(鄉鎮)責任,依托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基層老年協會、志愿服務組織等,面向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度殘疾、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上門看望、電話問候等服務。制定實施養老志愿服務“京彩時光”工作規范,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志愿服務組織和養老服務志愿者,為老年人提供送餐、陪伴聊天、健康知識宣傳等志愿服務。(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各區政府)
(五)完善養老服務保障機制
14.完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推動建立相關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加快推動建立全市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政府購買服務與直接提供服務相結合,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重度殘疾、無人照顧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依法通過捐贈、設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務等方式,為養老服務提供支持和幫助。(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各區政府)
15.推進醫養融合發展。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項目,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城鄉社區規范健康管理服務。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探索家庭病床與養老家庭照護床位接續服務機制。推動養老機構與醫院、護理院(中心)等醫療機構簽約合作或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支持居家養老市場主體與二、三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居家醫療服務市場主體對接,開通居家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提供疾病診療、康復護理、慢性病管理等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16.強化養老服務經費保障。建立與區域老年人口增長相協調的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確保養老領域財政投入的科學性、精準性、穩定性和連續性。整合養老服務補貼津貼政策,優化養老服務補貼機制、方式、對象。各級財政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做好養老服務經費保障,列入市、區和街道(鄉鎮)財政年度預算安排。市財政統籌中央財政補助和市級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資金渠道給予支持。區財政統籌上級補助和區財力保障屬地養老服務各項政策實施。(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17.培育專業化養老服務隊伍。制定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劃,健全引才、優才、留才措施,完善養老服務人才招聘、培訓、激勵等機制,建立養老護理員綜合評價標準體系。充分發揮職業院校培養養老服務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本市職業院校與京外職業院校合作,通過在京外辦學、對口合作等方式,為本市養老服務機構、企業定向培養養老服務人才。按照“入學即入職、學生即學徒”思路,推進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學徒制改革。建設養老服務人才實訓基地、養老護理見習基地,開展訂單式培養、套餐制培訓。依托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以及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力量提供家庭養老指導服務,幫助老年人家庭成員提高照護能力。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支持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
18.加強基本養老服務統計。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定期發布本市老齡事業發展報告。開展基本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工作,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項目統計調查制度,科學設置基本養老服務調查統計項目,定期發布基本養老服務統計數據。(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統計局)
19.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完善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機構自治“四位一體”的綜合監管體系。健全區域聯動、部門協同的綜合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養老服務質量哨點監測和社會監督等制度。全面推行并完善養老服務合同網簽。強化科技賦能,依托本市綜合為老服務平臺自動歸集服務記錄,自動核驗服務信息,自動預警異常情況,實現全流程、無感、動態、閉環監管。(市民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局,各區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政府和街道(鄉鎮)要認真履行屬地養老服務責任,強化設施保障、資金保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落實措施和進度安排。養老服務工作協調機構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推動解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督導落實
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支持政策,加強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市民政局要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建立健全評價機制,做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績效評估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發揮標準對養老服務的技術支撐作用,開展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加強養老服務財政資金監管,對弄虛作假、非法套取政府補貼的養老服務機構及人員要依法依規予以嚴懲。
(三)營造良好氛圍
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主動做好養老服務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公開養老服務信息,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要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注養老服務、關心養老事業產業的良好氛圍,調動各方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重要改革事項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前做好風險評估。

文章來源北京市政府官網

 

 

 

展位申請 免費領票